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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打掉一个盗窃移动基站电池设施犯罪团伙

时间:2011-01-18 00:00:00浏览:2337

   

乘冬季严打的东风,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不断掀起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的高潮。近期,又成功打掉一个盗窃移动基站电池设施犯罪团伙,破获移动基站电池被盗案16起,其它盗窃案件8起,追回被盗电瓶120个,收缴作案面包车(系被盗车辆)一辆,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2010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陕西移动公司西安分公司黄良街办葛村的移动基站6块电瓶被盗。案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赵新茂副局长为组长,子午派出所所长王典宝为副组长,子午所民警为成员的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对长安区近期发生的多起移动公司基站电池被盗案的作案手段及其规律进行研判,决定对发生在太乙、引镇、滦镇等地相似案件进行串并侦查,综合分析确定案件侦破方向,抽调精兵在环山公路一线重点基站进行蹲点布控,同时以销赃渠道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很快在西安市雁塔区潘家庄一废品收购站发现了移动公司基站部分被盗电瓶,将涉嫌销赃嫌疑人朱某某(男,37岁,河南省平舆县十字路乡人)抓获。民警顺藤摸瓜,于12月29日凌晨1时许,在沣峪口一农家乐将嫌疑人田某(男,25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下滦村人)、薛某某(男,39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上王村人)当场抓获。

    经审讯,田、薛二人对12月28日盗窃黄良街办葛村移动基站电池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两人在长安区引镇街办、黄良街办盗窃移动基站电池,并将所盗电池卖给本村废品收购站田某某(男,38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下滦村人)、郭杜郭北村废品收购站刘某某(男,57岁,陕西洛南县人)的犯罪事实。经过深挖,该二人还交代了自2010年春节以来,在长安区多次盗窃移动基站电池及其它盗窃犯罪活动的事实。

    目前该盗窃团伙已刑拘4人,涉案余犯在全力抓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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