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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总队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贯彻落实工作督导检查

时间:2015-10-27 00:00:00浏览:1444

为进一步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安全防范标准化建设,确保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与省发展改革委石油天然气处联合从9月16日至25日对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落实《安防要求》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这次检查从公安、发改、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抽调人员分关中、陕南、陕北三个组进行,检查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落实《安防要求》情况,重点从管道系统风险等级是否确定、确定风险等级是否达到相应的安防标准要求、未达标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及各市区公安、发改(能源)等有关部门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通知精神的落实情况几方面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各市区公安、发改(能源)等部门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的情况汇报,查看检查登记资料。对达到二级以上治安风险等级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全部实地检查,对三级治安风险等级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适当抽查,并征求当地公安、发改(能源)等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此次共检查一级风险单位7家,二级风险单位74家,抽查三级风险单位17家。

通过检查,全面掌握了全省重点输油气管道系统安全防范现状,对照标准摸清了存在的问题,为针对性改进工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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