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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部署全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6-03-21 00:00:00浏览:1146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十一部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国卫医发〔2015〕84号)的要求,结合去年底省公安厅和省卫计委联合检查验收全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近期,省公安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打击整治行动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陕公保[2016] 13 号),对全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严措施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打击整治行动。将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和扰乱医疗秩序行为作为“秦盾”行动的一条重要战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医案件和扰乱医疗秩序行为,迅速出警,果断制止,快侦快破,准确定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带离驱散;特别是对影响恶劣的涉医刑事、治安案件,要收集固定证据,从严惩处,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二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安防系统建设。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要求,加强组织制度以及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完成达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医警协作机制。要求各级公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沟通协调,交流通报信息,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医院警务室运行机制和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以及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更好地发挥医警协作机制的作用和效能。四是进一步完善“调保”结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投诉处理,落实“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建设,年内县(区)医调委实现全覆盖,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强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保险理赔衔接配合机制,有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围绕“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优化服务流程,实施优质护理,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加强职业精神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营造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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