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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刘涛总队长在协会2017年会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7-03-29 00:00:00浏览:3688

加强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

强化保卫协会服务职能

——刘涛总队长在2017年省保卫协会会员大会上讲话

会长、副会长,参会的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来参加这个会议。省保卫协会成立7年来,在省公安厅的业务指导下,在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下,在会长、副会长单位及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此,我代表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向会长、副会长和各会员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全省企事业单位保卫人员表示慰问!同时,也感谢大家多年来对全省公安经济文化保卫工作的支持。

上面,建洲同志代表协会副会长、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党委书记薛文才同志向大会报告了2016年协会主要工作,对2017年协会主要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还有几位同志分别就协会财务工作、培训工作、内保文化宣传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就协会内部建设及会员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商讨。会议客观地总结了协会2016年所做的工作,并对2017年的工作进行了规划。我个人认为协会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发展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保卫协会“服务企事业单位”的宗旨和联结政府、公安与企事业单位的桥梁和纽带职能。

根据组织安排,去年初我到经文保总队任职。虽然到任时间不长,但通过听取过协会的工作汇报,对协会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保卫协会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迅速、全面开展,并不断发展壮大。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创办了“陕西保卫协会网站”和《陕西内保》刊物,为弘扬内保文化、宣传内保工作、开展内保工作研究与信息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协会通过不懈努力,学习借鉴上海保卫协会经验,主动加强与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于2013年8月两厅联合下发了《在全省开展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的实施意见》,创新性地在全国率先开启了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及职业等级评审认证工作。同时,保卫协会还经常深入走访企事业单位,开展内保工作调研,积极反映基层保卫人员诉求,看望慰问保卫战线生活困难职工,参与社会资助捐助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协会在政府、公安与企事业单位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此,我也代表经文保总队对协会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辛勤付出表示诚挚感谢!

为使协会进一步做好2017年工作,也希望会长、副会长和会员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协会工作,借此机会讲几点意见,仅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单位内保工作的主动性。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和恐怖活动日趋严峻,单位保卫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而长期以来,我省保卫人员很少经过正规系统的职业能力培训,保卫人员职业标准模糊、业务技能低、法律法规知识欠缺,职责不明、任务不清、方法不当、工作不力的现象比较严重;还有一些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被边缘化。加之,部分军工及国家重点要害目标单位武警撤勤,安保工作外包服务已成趋势,以及社区物业及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使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呈现新的发展态势。上述问题和现象,要求我们必须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重新认识和定位,及早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二、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目前,全省大部分保卫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新形势下国家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省公安厅、省人社厅联合颁发的《在全省开展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的实施意见》,是一项创新性、前瞻性的工作。此项工作得到了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2014年,公安部对我省开展的此项工作在全国进行了转发,并抄送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各大部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作了重要批示:一是此项工作很好;二是具有创新性。此项工作的启动与开展,从根本上解决了保卫人员职业规划问题和实现社会价值的问题,也是推进保卫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的具体措施。在全省开展保卫人员职业能力等级培训工作,对提升全省保卫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地位,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三、做好统筹谋划,确保全省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工作稳步推进一要加强领导和业务指导。2017公安厅经文保总队将把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和持证上岗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去推进,各级公安经文保监管部门和各会员单位要大力支持省保卫协会工作,共同推进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二要积极做好培训宣传工作。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既是国家内部治安大环境的需要,也是陕西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因此,各级公安经文保部门、省保卫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要切实做好培训宣传工作,力求让全省保卫人员人人皆知;三要搞好培训规范化管理。各企业事业单位、省保卫协会、培训合作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和秩序,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四、切实加强监管,逐步规范和落实全省保卫人员持证上岗。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及持证上岗工作全面展开后,省公安厅将制订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计划利用3年时间规范和落实全省保卫人员按级别持证上岗。各单位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及保卫管理人员应具备高级保卫师(一级)或保卫师(二级)职业能力等级;单位正式在编保卫人员和新招聘拟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助理保卫师(三级)职业能力等级;临时聘用和非正式在编保卫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保卫员(四级)和初级保卫员(五级)职业能力等级。各市(区)、县公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和持证上岗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把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纳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内容,对不落实“陕公通字[2013]69号”文件精神、拒不参加保卫人员职业能力等级培训、不按计划落实保卫人员持证上岗的单位,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安部第93号令《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此引发或导致所在单位出现重大治安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单位法人或相关领导责任。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跟踪指导此项工作。

五、创新发展思路,协会要在联防联治上进行探讨,为经文保工作提供依据。协会在2017年还要按照经文保工作部署,协助总队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防联治调研工作。同时,抓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评估筹备工作和“保卫之星”活动的开展,做好评估调研和数据采集工作,制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行业标准和评估流程,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吸纳内部治安保卫专家,成立陕西省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评估专家队伍,建立评估专家人才信息库,建立和完善全省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评估工作机制,落实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与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安全评估的有机结合。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省保卫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人员,要积极探索做好单位内保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以科学理念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共同把单位内保工作做好,共同为陕西的经济发展与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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