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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 大力推进一键报警、视频监控与属地公安联网

时间:2019-11-11 10:48:11浏览:7234

  从教育部网站获悉,秋季学期刚刚开始,9月2日,恩施市朝阳坡村发生一起涉校刑事案件,致8名学生死亡、2名学生受伤。犯罪嫌疑人于某被恩施警方现场抓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针对此次事件及秋季开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不把教育部、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一分解到责任人。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校车、校内生活设施、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通知》还强调要加大投入,强化三防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门卫不能成为摆设,不合格、不发挥作用的要坚决清理、更换。要大力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工作,确保实现一键报警,及时联动处置。
  附全文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教督办〔2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秋季学期刚刚开始,70周年国庆在即,湖北省恩施市即发生一起严重伤害学生事件,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令人十分痛心。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把教育部、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一分解到责任人。
  二、开展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校车、校内生活设施、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特别是要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协作,强化周边安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大投入,强化三防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门卫不能成为摆设,不合格、不发挥作用的要坚决清理、更换。要大力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工作,确保实现一键报警,及时联动处置。
  五、加强教育,提高防护能力。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治辅导员的作用,通过案例教学加强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幼儿园)教师要把安全知识作为第一课教给学生。
  六、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督学作用,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工作职责,一旦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件,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学校妥善应对和处理。要会同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校园医院安保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160号)要求,积极做好校园安全督导工作。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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