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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召开全市内部单位保安管理工作会议

时间:2010-08-03 00:00:00浏览:198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强力推进内保单位自建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近日,宝鸡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召开了全市内保单位自建保安队伍管理工作会议。各县(区)公安(分)局及高新、钛城、法门分局经文保部门负责人,全市内保单位保卫处(科)长及荣获“2009年度全市单位内部优秀保安队”荣誉称号的保安队长和荣获“2009年度优秀保安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06年以来全市内保单位自建保安队工作情况,表彰奖励了全市内保单位2009年度14个优秀保安队和30名优秀保安员。对深入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强力推进内保单位自建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2010年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一是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单位内部自建保安队建设工作。加强学习和教育培训,做好《条例》宣贯工作,加强对单位内部自建保安队伍的监督管理,明确内部单位自建保安队伍范围,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单位自建保安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内保单位自建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实行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快推进内保单位自建保安队伍信息管理步伐,建立健全保安员定期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保安员行为。同时,对进一步做好大中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强调要按照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综治委、公安部、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具体组织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经文保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入调查摸底黑托管、小饭桌,排查化解大中学校等周边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按照“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全市掀起维护校园稳定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新高潮,依法严厉打击侵害高校师生的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会后,宝鸡市公安局经文保处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保安服务条例》进行了相关保安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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