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省厅经文保总队转发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客运车辆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公保[2010]91号)的通知后,西安市公安局经保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于8月6日组织召开了全体科队长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支队领导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并要求:一是要立即进行全面摸底,要求对列管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单位自备班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要认真落实总队通知精神,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三是将省厅通知立即转发各分县局经(国)保大队,要求各分县局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结合近期江苏省无锡市、湖南省长沙市发生的客运车辆纵火案件,加之近日西安持续高温,极易发生车辆自燃事故的实际状况,迅速联合市公交总公司发出通知,组织专门力量从8月11日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交运营车辆安全大检查。要求各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安检制度,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查”的原则,坚决杜绝携带酒精、汽油、可燃性气体等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各运营单位要迅速配备公交车辆运行安全员,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通道、逃生门窗是否通畅,有无醒目标记,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备有效,燃料箱、燃料管路、电路及手动开门器等有无故障或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暂停使用,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危害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