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旬邑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切实加强客运车辆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对该县客运车站、客运车辆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8月16日,旬邑县国安大队安排专人深入县交通运输管理站对旬邑县现有的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进行了调查摸排,对该县5个客运企业230辆客运车辆进行了登记造册。8月19日,旬邑县国安大队在县交通运输管理站执法人员的共同配合下,对旬邑县两个客运车站的客运车辆安全防范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认真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检查人员重点对客运车站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客运车辆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逃生门窗有无醒目标记、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安全锤是否放置在醒目位置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了部分客运车辆业主安全防范意识较差,不能将安全锤、灭火器放置在醒目位置,个别客运车辆没有配置灭火器和安全锤。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单位能现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