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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电”办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完善“三电”单位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管理措施

时间:2011-03-29 00:00:00浏览:1234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一些电信企业接连发生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盗窃破坏电信设施案件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三电”单位特别是通信企业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管理,督促指导“三电”单位建立完善内部员工管理制度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承包责任制度,3月1日下午,省“三电”办召集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省电信公司、移动陕西分公司、联通陕西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安保部门负责人,专题进行了座谈讨论。经文保总队总队长唐明亮、副总队长焦志文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部际联席会议《通报》精神,通报了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对基层三电办的工作安排。各参会“三电”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交流了单位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管理现状和代维外包施工队承包责任制度情况,并对当前形势下,加强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管理措施,防范部分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人员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经反复讨论,会议认为:当前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人员作案突出,主要问题是企业在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方面多为雇用的临时人员所为且流动性很强,有关部门对这部分人员失之管控。因此,大家建议: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通信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对有关施工建设单位的管理中应增加其对用工人员的管理要求。采用定期抽查或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对管理制度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是代维、外包建设施工承包单位要对所聘用的临时施工人员进行资质身份审查,防止有劣迹违法人员混迹其中。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严格管理,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

    三是企业建设、运维部门对代维、外包施工单位签订的责任书中,应增加聘用可靠人员和相应的责任条款,并对施工人员和自行聘用人员进行详细的备案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四是企业保卫部门要督促本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人员及临时雇用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用工部门责任和责任人,建立内部人员及聘用人员违法劣迹“黑名单”,建立通报禁用机制,并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五是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监督检查指导“三电”企业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发生案件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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