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省厅经文保总队转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国防科工业局安全生产与保密司关于安徽军工集团9374厂违规运输爆炸物品案的情况通报》后,宝鸡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主管副局长陈双琪立即作出批示,对军工单位内部保卫和军工产品运输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市局经文保处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9月6日,经文保处组织渭滨、陈仓分局经文保科,岐山县公安局经文保大队,航空、兵器、电子8家驻宝鸡军工单位保卫部、处、科长召开了军工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通报》精神,对军工单位内部保卫和军工产品运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局经文保处结合宝鸡市军工单位实际情况,对加强军工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和军工产品运输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军工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军工产品公路运输爆炸物品案件教训,引以为戒;要制定周密细致工作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消除隐患,坚决杜绝驻宝鸡军工企业发生此类问题;二要严格管理,狠抓落实。渭滨、陈仓分局、岐山县公安经文保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各军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运输军工产品的检查验收和审批制度,按规定开具、携带出示军工产品运输介绍信及押运证件及完备的免检手续,自觉接受执法检查;三要严密排查,重点整治。要把加强军工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和军工产品运输安全管理与“保要害、除隐患,强基础、保平安”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整治突出问题,大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军工单位内部和军工产品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