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正常安全播出,营造良好的政治宣传氛围。11月6日至13日,省公安厅经文保总队会同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省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对省广播电视台传输机房、广电中心C、B区机房、西安电视塔、西安第一转播台、咸阳第三转播台、咸阳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汉中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汉中市广播电视台、汉中广播中波台、南郑、宁强县网络公司等14家广电系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十八大”安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检查组通过座谈听取单位工作汇报,查阅了安全保卫工作基础台帐、工作预案、教育培训及“十八大”安保预案、值班记录等资料,实地检查了广播电视传输机房,长波、短波发射机房,财务室、锅炉房、水、电机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及消防、技防等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抽查了各单位代班领导在岗在位情况。对个别单位内部安全责任不明确,技防设施老化、覆盖有死角,消防设施过期未更换,保卫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先后共计检查重点部位42处,发现安全隐患9处,现场整改6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保卫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了单位内部的安全隐患,促进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广电系统单位内部稳定安全,为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广播电视正常安全播出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