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进入打击整治的关键阶段,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7月30日至8月2日,经文保总队会同省卫生厅对安康市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安康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及市卫生局在安排部署、调研摸排、打击整治、内部防范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实地检查了汉滨、汉阴、平利、旬阳县5家医疗机构的保安室、监控室、门诊大厅、住院部、药品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情况,并分别召开座谈会,了解各医院安保工作具体措施以及开展医疗秩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征求了基层各方面对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安康市集中整治行动整体工作比较扎实认真,尤其是超前谋划、超前部署走在全省前列,专项行动期间共深入摸排医疗卫生机构117家(其中县级以上医院27家),排查安全隐患174处,现场整改142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摸排化解矛盾纠纷苗头线索46起,协助医院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医闹”事件27起,打击处理27人。全市27家县级以上医院共设立医院警务室15个。通过专项行动,全市医疗秩序明显好转,得到医疗机构的肯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医疗机构内部人防力量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没有保卫专干,只聘用3至5名保安,而且年龄偏大,无法真正落实值班、巡逻等任务;技防设施发挥作用不够,个别医院视频监控老化,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设备,有的甚至无人值守,形同虚设,消防设施不会使用;安保人员缺乏专业安防知识,对巡逻、防范等业务一知半解,对出现的突发事件不知如何应对,缺乏专业培训。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医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二是要加强医院保卫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治安保卫力量,充分发挥医院保卫部门在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先期处置作用。三是要继续加强打击、整治力度,尤其是侵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震慑犯罪。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的通知》及公安机关打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侵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