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县公安局在借鉴外地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略阳县公安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有效破解了队伍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管理难题。
该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主要着重四个方面:一是科学设置考核序列。把全局所有单位分为派出所、机关实战单位、机关综合单位三大考核序列,把各警种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和队伍建设全部纳入考核体系,由局考核办进行统一打分排名。二是合理使用考核结果。把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集体选优评差、个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和发放加班补贴的依据,直接与每名民警的切身利益挂钩。在考核中实行“周排名”、“月考核”、“季讲评”制度,按月进行考核,按季度兑现奖惩。三是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民警进行绩效考核,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民警,将责任考核延伸到民警,将奖罚措施兑现到民警。考核名次每下降一名,该单位民警的加班补贴人均扣发20-30元;民警每迟到、早退一次,扣发20元;每请、休假一天,扣发50元;每月请休假时间超过6天,停发当月加班补贴。四是全力推行待岗培训制度。该局规定:各单位有权将工作表现差、违规违纪问题多的民警退回局纪委和政工科进行“回炉”,开展待岗培训,民警待岗培训期间将扣发一切福利,待岗培训期满合格后,再重新分配岗位。
该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出台后,在全体民警中引起强烈震动,所有民警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空前高涨,整个公安队伍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