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川、延安、杨凌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关于年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警务室”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有关警种和卫生行政部门,认真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力推进警务室建设。近期,提前完成医院“警务室”建设任务。其中,铜川建立12个,延安建立29个,杨凌建立1个。
铜川市公安局接到《陕西省医院警务室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长高毅做出明确指示:“务必于上半年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警务室,并尽快拖入使用”。经文保支队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警务室职责任务,并多次深入分县局广泛听取意见,解决实际困难,要求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制。各医疗机构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统一外观标识,配备了必要的警用装备和办公设备,建立了各类基础台帐,增加了相应的安保人员。截止7月9日,全市12个医院警务室全部投入使用。
延安市相关警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摸底调研,主管局长带领经文保支队多次区县和医疗机构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贯彻陕西省医院警务室建设规定的通知》,建立了周询问、月通报制度,逐月对区县进行排名,督促落实工作制度,对进度缓慢和困难较多的区县采取约谈主管领导的形式,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保证了警务室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目前,全市29个二级以上医院警务室全部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