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防范标准化建设,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5月18日至31日,省公安厅与省发展改革委抽调公安、发改部门工作人员和电力企业保卫干部等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分赴关中、陕南、陕北对全省电力企业落实《安防要求》情况和各市区公安、发改部门开展电力设施安防措施摸排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市区公安、发改部门开展摸排检查情况的工作汇报,对全省1个一级风险等级单位、66个二级风险等级单位按照《安防要求》相关标准进行了实地检查登记,并对部分三级风险等级单位进行了抽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电力企业按照《安防要求》的标准时限进行整改,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同时,要求各市区公安经文保和发改委电保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安防要求》为抓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电力设施安防水平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