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辽宁省营口市下辖的大石桥市发生抢劫运钞车案件后,榆林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辖内押运钞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9月9日,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仁亮带领经文保支队民警深入榆林市神鹰护卫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中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检查押运安保工作。
刘仁亮书记听取了两家押运公司对近年来押运安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视频监控室、金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查阅了押运公司应急处突方案、预案,特别是对押运人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结合当前“双节”安保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辽宁营口“9.7” 抢劫运钞车案件的沉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日常性和预防性安全管理双管齐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押运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有效降低安全隐患,严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枪、车、物”安全无事故。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要主动与员工家属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生活状况,重点排查掌握员工是否有吸毒、赌博、债务纠纷、打架斗殴等情况,对潜在的不安全苗头和隐患,要提早发现,重点防范,妥善处置。三要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的管理。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押运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押运公司要全面落实枪支弹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枪支领用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押运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保安员证》和《持枪证》的,一律不得上岗,保证队伍的纯洁性和必备的业务技能,坚持从严管理与提升待遇相结合,确保队伍的可靠性,稳定性。四要灵通信息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押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沟通,及时报告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全安定的因素,认真整改公安机关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确保押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来源:榆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