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保卫协会网

特邀通讯员

网站首页 > 特邀通讯员

《陕西内保》通讯员须知

时间:2019-11-11 09:50:13浏览:1403

一、通讯员素质

1.政治素质高。坚持党性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围绕内保文化宣传这个中心,服务全省内保工作大局;通过《陕西内保》平台,唱响新时代内保工作主旋律。

2.职业道德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新闻敏感性,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职业操守,能自觉遵守国家新闻宣传纪律,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

3.写作能力强。熟悉本单位内保工作情况,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实地、深入群众进行采访,挖掘素质;始终保持敏锐的观察力,不断提升文字组织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二、通讯员职责

1.积极传播正能量。通讯员要积极向《陕西内保》刊物、陕西保卫协会网站、陕西内保杂志微信公众号撰写文章和投稿,及时反映和报道本单位或身边有价值的内保工作信息;并适时组织单位内保工作研讨,弘扬真善美,鞭笞假丑恶,营造风清气正的内保文化和内保工作环境。

2.积极组稿投稿。通讯员要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工作动态,每名通讯员每年向《陕西内保》编辑部投稿不少于5篇 。

3. 积极上传新闻图片和视频。涉及单位保卫工作重大活动事项(如:上级检查、保卫工作会议、方案演练、突发情况处置等),及时拍摄照片和视频,上传至《陕西内保》编辑部或陕西保卫协会网站。

三、通讯员要求

1.通讯员向《陕西内保》及其它媒体投发的新闻稿件(论文、文学作品除外),须由本单位宣传部门或保卫部门主管审核把关。

2.通讯员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在媒体上散播不当言论和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对自己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通讯员不得假借《陕西内保》的名义,向单位或个人收取刊物征订费、广告费或其它费用,一经发现,取消《陕西内保》通讯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4.通讯员享有业务培训权利,《陕西内保》将根据年度上报稿件和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对优秀通讯员给予奖励。   

主办单位:陕西保卫协会网    业务指导:陕西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总队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396号秦电国际大厦1029室  邮编:710061  协会邮箱:sxbwxh@126.com

版权所有:陕西保卫协会网  电话:029-89351819   传真:029-89351819  陕ICP备12005616号
技术支持/名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