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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保卫人员各级别培训条件

时间:2015-04-03 00:00:00浏览:2002

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和体检合格。

(一)初级保卫员:

各单位招聘的拟上岗保卫人员。

(二)中级保卫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保卫员《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

2、愿意从事保卫工作的军队、武警退役人员。

3、取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从事保卫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助理保卫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保卫人员《职业能力证书》后,从事保卫工作2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2、具有公共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保卫工作1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单位推荐。

(四)保卫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保卫师《职业能力证书》后,从事保卫工作3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公共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保卫工作5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保卫工作8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4、具有其他行业中级职称,从事保卫工作2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5、从事保卫工作10年以上,并在保卫战线上荣立个人三等功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经单位推荐。

(五)高级保卫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保卫师《职业能力证书》后,从事保卫工作5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单位法人或单位分管保卫工作2年以上的领导,单位负责保卫工作5年以上主要责任人,并经单位推荐;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获得其他行业高级职称,从事保卫工作2年以上,并经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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